加工钻可分解为4大部分:台面,冠部,腰部与亭部。
标准的明亮型切割包括57个刻面:
冠部33个刻面:1台面,8桌角或风筝面,8星面和16上腰面。 亭部24个刻面:8个亭面和16个下腰面。
一颗圆形钻石由冠部、腰棱和亭部3个部分组成。冠部有33个刻面(1台面、8风筝刻面、8星形刻面、16腰上小面),亭部有24个刻面(16腰下小面、8底部主刻面),及1个可能有或没有的尖底,总计57或58个刻面。而且这些面之间、腰棱、冠部与亭部等等都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才能使钻石发挥出最灿烂的光泽。